会宁县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GS1382/2017-2391 | 部门: | 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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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来源: | 统计局 |
作者: | 日期: | 2017-02-21 |
2016年,县统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统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作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6年会宁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6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数量12条,其中经济运行情况公开8条,其他统计信息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文件、依申请办结文件;同时也未答复依申请答复。
(三)行政复议数量。2016 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事件。
(四)行政诉讼数量。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事件。
(五)举报投诉数量。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举报投诉事件。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2016年度,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七)机构建设情况。2016年度,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配备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一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事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形式,推动统计政务服务上新台阶。
首先,我局发布了《2015年统计公报》、《2015年统计年鉴》,印发月度经济运行手册11期。
其次,充分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的资料,按照全国统一要求,组织人员编写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同时印刷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汇编200份,发送到县委、县政府和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第三,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等,及时主动地公开统计信息,加强与报刊杂志、电视台、电台等传媒的合作,积极宣传统计工作、普及统计知识、提供统计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客观、翔实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推动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一年来,我局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有待进一步提高和优化,组织领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在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丰富性、宣传方式的多样化和网络网站更新维护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
3、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在下一步工作当中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
1、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
3、制定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更高、更好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中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