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解读

索引号:GS3508/2022-23839部门:八里湾乡
栏目:政策解读来源:
作者:日期:2022-05-24

一、解读:

《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1月4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161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一共有26条。《实施办法》目的是为了加快“放管服”改革进程,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其宗旨是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明确了制定的背景和依据,分别规定了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概念、范围、原则、办理期限、核查方法、后果等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以外的行业、领域,原则上都要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便利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利用公共资源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法律服务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如司法局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此前一直要求相对人提供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出具的困难证明。现在已经取消了这一项内容,只要求相对人自己作出其家庭困难,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符合法律援助标准、如有不实,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书面承诺即可办理法律援助手续。

告知承诺事项线上线下流程并行的方式。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或其他材料后,政府部门现场即办,直接作出同意决定。对于不诚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提供救济途径并允许信用修复。

二、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现状:

去年下半年,针对告知承诺事项清理畏难情绪大、整体基数大、压减难度大的现状,结合全市法治环境专项整治,在我局分管领导带领下,深入公安、市场监管、卫健、人社、医保等22家市直重点部门现场指导、反复协商,对市级保留的证明事项再次进行梳理核查,讲透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一项一项核、逐字逐句过,大幅压减证明事项,与市直部门协调具体工作120余次,形成了第二批市级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已向社会公布实施。在市级第一批保留的761项证明事项基础上,取消证明事项和服务事项650项,取消率达85%,其中取消涉企证明事项207项;市级拟保留证明事项111项,其中实行告知承诺制18项(其中涉企7项),达到了应实行、尽实行、快实行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