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会宁发展小杂粮产补贴政策

索引号:GS4667/2022-23679部门:红土村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2-06-04

基地建设环节

种植农户
入园三类户
户均种植小杂粮(亚麻)10亩以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脱贫户
户均种植小杂粮(亚麻)15亩以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一般户
户均种植小杂粮(亚麻)20亩以上
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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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主体
(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按照“两园”建设标准
建成一个小杂粮标准化产业园
给予创建主体
一次性奖补10-30万元



加工转化环节

按照“两园”建设标准
建成一个小杂粮加工产业园
视其规模给予“链主”企业
一次性奖补60-100万元
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
年产值超过10亿元
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
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
一次性给予30%的购置补贴
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销售流通环节

 农产品交易市场、物流中心等
线上线下销售本地小杂粮或配送额
首次超过
0.5亿元、1亿元、5亿元及以上
一次性按5‰进行奖补
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


品牌创建环节

 创建1个
“中国驰名商标”奖补10万元
创建1个
“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5万元
创建1个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补5万元
获得1个
“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产品”奖补5万元
获得1个
“全国农产品展会金奖”奖补3万元
获得1个
“农业部绿色及有机认证农产品”奖补3万元
创建1个
“甘味”企业品牌奖补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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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主体
参加各类展销活动
省内参加1次奖补0.3万元
省外参加1次奖补0.5万元
支持主体
参与美食和优质农产品市级评选
对获奖主体分别给予
奖补2万元、1万元



主体培育环节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国家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10万元、10万元、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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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省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3万元、3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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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市级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
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
1万元、1万元、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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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
省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每家一次性奖补5万元
国家细分领域
“行业小巨人”企业
每家一次性奖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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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通过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认定的行业标准
一次性奖补2万元
组建并正常运行的产业联盟
每年给予“盟主”
奖补10-20万元
参与国家级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
“园主”企业奖补50万元



在基地建设上
从事多项产业的农户符合条件
即可享受一项奖补政策
不能重复享受
产业园内没有
以小杂粮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户
其它六大产业任一产业达标
同样享受
基地建设奖补政策
小杂粮标准化产业园创建主体
只享受
产业园创建一次性奖补
经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
创建主体、“链主”企业三年内
已享受
中央省市县项目资金的
不再享受
基地建设、加工转化、销售流通环节
一次性奖补政策

(会宁融媒记者 窦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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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牛雪宁 刘慧霞

监制:张文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