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索引号: | GS3813/2022-23457 | 部门: | 土高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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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解读 | 来源: | 市政府办 |
作者: | 日期: | 2022-01-19 |
2021年12月31日,《白银市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21〕145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实施,该《工作方案》包括制定背景、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针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72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白银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合理确定成本构成,加强成本监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确定价格水平。
三、工作任务
重点开展清理规范收费专项行动、完善价格联动调整机制、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加强行业规范管理、明晰权责界限五大工作任务,具体细化为十九项具体措施,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全面推进我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环节不同名目的各种不合规收费项目。明确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
二是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根据国家和省上电力体制改革政策要求,落实峰谷分时电价、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不断完善配气价格机制和供暖价格机制。
三是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在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对明确可保留的少数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确保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有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城镇供水供气供暖成本监审和定价办法;少数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安装收费,要合理确定利润率,偏高的要尽快降低。明确规范经营者收费行为,对违反反垄断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是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完善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强化企业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承诺制度,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是强化政策和法律支撑。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确保新老城区互联互通,整体协调,避免条块分割、多头管理,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放开经营服务市场,深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全市各级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推进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合理界定政府、企业、用户的权利义务。
四、工作要求
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用事业的建设发展、规范管理、清费顺价对提升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作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机制,稳妥推进实施、加强监管,规范收费秩序、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