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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2年9月1日起,连续两年(患者出院时间所在年份及其上一年份)参加白银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万元。
试点政策实施后,连续两年参保的城乡居民在县域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5%、8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