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义务教育

索引号:GS4959/2022-22698部门:平政社区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6


各类教育资助帮扶政策

1.学前教育幼儿免除(补助)保教费政策。为接受学前教育的甘肃籍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年收费低于1000元的,按实际免除;等于或超过1000元的,按每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其中建档立卡户子女(从2021年起不包括新入园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年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实际免除;等于或超过2000元的,按2000元免除;超出部分幼儿园可另行收取。

2.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两免”即免费发放国家规定课程的教科书;免学杂费,包含在学校公用经费内,公用经费2020年起拨付标准为小学生650元/生/年,初中生850元/生/年;“一补”即向具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1000元/生/年,中学生1250元/生/年;2019年秋季学期起,新增具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等四个类型,补助标准为小学生500元/生/年,中学生625元/生/年。

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简称“营养餐”)政策。对农村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适龄学生按照800元/生/年(每天4元,按在校200天计算)补助标准,由学校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特别强调的是“营养餐”跟学校走,不跟学生身份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没有实施“营养餐”的学校就读,享受不了“营养餐”。另外,2021年秋季学期起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

4.普通高中免除(补助)学杂费政策。为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不包括新进入普通高中就读且在义务教育阶段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均为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学生)按照公办学校学杂费标准予以免除。

5.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为普通高中有国家正式学籍的在籍、正常在校就读的应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政策要求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优先资助)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6.中职免学费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补助标准为一般普通专业2000元/生/年,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2300元/生/年,艺术类非戏曲专业3000元/生/年,艺术类戏曲专业4000元/生/年

7.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及我省连片特困地区的58个县的农村学生发放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9.省内高职(专科)免学费和书本费政策。为在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和书本费(从2021年起不包括新进入就读的已脱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标准为5000元/生/学年(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10.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大学阶段学生(包括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标准为本专科最高为8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为12000元/年;从2021年9月份开始,标准为本专科最高为12000元/年,研究生最高为16000元/年。

11.新生入学路费资助政策。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大一新生资助路费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每人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