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里湾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95/2022-22681 | 部门: | 八里湾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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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5-01 |
八里湾乡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宁县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预测。暴雨或长时间降雨容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2022年我乡主汛期为5—10月,汛期降雨量偏多,且时空分布不均,降雨量集中,有3—4次区域性暴雨,可能带来区域性洪涝。
(二)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预测。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数量增多、危害加大,违法开采砂岩、页岩、沙砾石矿等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地质灾害类型规模预测。2022年我乡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地裂缝为主,地质灾害规模为小型或中型。
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工作任务,是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领导,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广泛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做好地质灾害巡查调查工作。指导各村、乡级各部门加大汛前巡查、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工作力度,在汛期前,组织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单位和群众排查各自管辖领域(区域)的地质灾害情况,及早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纳入监控范围,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2、加强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强化各村对辖区内的重点部位、重大工程项目等加强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安置点、聚居点和人口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的监管,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确定监测人和监测责任人,加大防治力度,避免地质灾害危及广大群众。
3、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村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防灾、避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防灾主体作用,落实巡查预警、避险疏散、抢险减灾、避让搬迁等防灾减灾措施,尽量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4、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各村、乡级各部门建立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灾情报告等制度。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将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准确发送给相关责任人,逐级快速传达至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乡、村和具体监测人。
(三)做好预防监测,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1、健全灾情监测报处机制。监测点范围监测到灾情时,须在5分钟内将灾情报至乡政府,乡政府应立即派出应急小分队,采取相应应急防灾减灾措施,并将灾情报至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视情形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减少灾害损失。
2、落实防治工作责任人。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乡分管负责人和村主要负责人为监测责任人。各监测点成立监测工作小组,乡分管负责人兼任组长,村主要负责人兼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2名农户代表担任成员。
3、建立三级工作责任制。建立乡、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由乡上与各村签订《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责任书》,各村与监测责任人签订《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逐级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