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柴家门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96/2022-22649 | 部门: | 柴家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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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9-19 |
柴家门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会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鼓励公务员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不断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一带五色.多彩会宁”中有担当,有作为,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考核工作于2021年12月启动,至2022年2月下旬结束。考核对象为柴家门镇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一)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1.“德”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2.“能”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实施每项工作中表现出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等。
3.“勤”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日常出勤情况等表现。
3.“绩”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完成每项工作中的成绩和效果。
4.“廉”的主要内容:公务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的表现。
(二)结合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平时考核结果,将依法履职、党史学习教育、网络培训、法治素养和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等方面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并采取适当方式了解掌握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情况,确保考核内容全面、过程阳光透明、结果客观准确。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基本标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2.“称职”基本标准: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标准: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4.“不称职”基本标准: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四、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的确定
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乡镇公务员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5%以内。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确定考核指标。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公务员岗位职责,确定每名公务员的工作任务和平时考核指标。
2.每日工作考勤。公务员每日如实记录工作情况,记录内容和平时工作完成情况。
3.月工作总结。每月制订工作计划,月末对照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
4.季度工作考评。每季末党委副书记对照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根据每月的出勤、工作纪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的做出的表现。
5.反馈结果。通过会议点评、谈心谈话向全体公务员反馈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2、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优秀”等次较多,且无“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3、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
六、相关要求
(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必须从平时考核“优秀”等次在一半以上且无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对平时考核无“优秀”等次和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公务员网络学习任务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二)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年度考核结果。
(三)对当年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公务员,考核评定优秀等次时优先考虑。
(四)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专项工作表现的相关情况,由学习培训和专项工作单位提供。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因工伤治疗停工留薪期或生育享受的法定产假等不计入病、事假累计时间。
(七)受党纪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撒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按其新任职务参加年度考核,按规定条件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涉嫌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审查期间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分别按上述规定办理。
(八)受政务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的当年,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当年及第二年,参加年度考位,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结案后,不给子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照规定补定等次。
(九)受组织处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受到诫勉的公务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十)同时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者所在机关给予处分、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受处分影响期间考核结果。
附件:柴家门镇2021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柴家门镇2021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应军 党委书记
宋玉良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 臻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亚元 纪委书记
杜雁盈 党建办主任
王坤泽 纪检专干
牛帼英 组织干事
何启康 办公室干事
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刘臻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杜雁盈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何启康同志具体负责公务员考核工作相关业务及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