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2年7月份优抚对象临时物价补贴资金的请示
索引号: | GS5198/2022-22642 | 部门: | 平头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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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8-26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关于印发白银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1〕486号)、白银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白银调查队《关于2022年7月份全市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市发改价费〔2022〕299号)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按每人每月30元发放7月份物价补贴,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不重复发放,我镇牛玉芳108人符合发放临时物价补贴条件,共需补贴资金0.324万元(大写:叁仟贰佰肆拾元整)。请核拨。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