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家岘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5186/2022-22517 | 部门: | 党家岘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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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党家岘乡人民政府 |
作者: | 日期: | 2022-04-01 |
为进一步改善全乡人居环境面貌,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以我乡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乡政府决定,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根据《会宁县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摆在突出位置,抓住重点,合力攻坚,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3月15日—4月15日)的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治理全乡范围内乱扔、乱倒、乱建现象,在点上大突破、线上大变化、面上大提升,攻坚月结束后形成全乡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全乡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任务
全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坚持政府统筹、各村委会主抓、协同联动,高标准严要求,明确整治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
(一)围绕“九整治、一提升、一完善”打造街道新容貌
1.整治违法建设行为。集中整治街道及周边土地违法、建设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私自将住宅改为商用,私自封闭挑檐、封包踏台并改为商用,私自在屋顶搭建的违法建筑;对占压水、电各种管线及挤占消防通道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筑;对侵占公共绿地、公共服务用地的违法建筑;对到期后不拆除的临时建筑;对不办任何手续,私自乱搭、乱建、乱改、乱扩、乱圈的违法建筑;对未经审批私自在原有宅基地乱搭、乱建、乱圈的各类违法建筑;对在待建用地、政府规划预留用地上建设的违法建筑;对规划区项目建设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而不建、擅自改变规划及设计和土地用途的违法建筑;对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筑;其他违法建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整改、查处、拆除、恢复。
2.整治垃圾乱扔乱倒。加大街道容貌整治力度。街道及周边:加强主次干道、人行道、沿街踏步路面及绿化带、广场、背街小巷等环卫清扫保洁,督促各单位、各商铺门口日常清扫。党家岘村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街道及周边居民聚集区卫生死角组织保洁队伍进行彻底清扫。临街商铺:大力整治门口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问题,做到街道环境整洁有序,卫生状况良好。建筑工地: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和标准化工地活动,严格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从严治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规定渣土车辆行车路线,实行封闭运输,硬化工地出入口,及时清扫路面和洒水降尘。沿街装修及施工工地必须设置安全美观的围墙、围挡,不得占用人行道堆放物料、现场加工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临时占道堆放砂石料、建筑材料要覆盖或装袋存放。
3.整治线缆乱拉乱挂。针对电力线、通讯线、广播电视线“三线”乱拉乱架等乱象,加大整治力度,以城市主干道为重点,通过“支、盘、剪、埋”等方式治理城市“蜘蛛网”,即“支”起下垂太低有安全隐患的、“盘”起局部太散太乱的、“剪”去废弃不用的、“埋”好地下的各类线缆,并设置警示牌、警示标志,预防挖断。架空敷设的各类管线上,不得悬挂塑料袋等垃圾杂物,不得悬搭无关线缆;要加强各类管线的安全巡查,一旦发现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4.整治墙面乱贴乱画。针对户外广告及门店招牌、公共设施标识牌、临路临街墙体等贴、乱画等现象,加强广告质量和内容管理,统一广告牌匾的规划审批,规范各类广告设施、门头牌匾的设置设立。临街建筑物立面上的瓷砖、涂料、玻璃幕墙等保持完好整洁,墙面无乱贴乱画现象。道路、广场、街道出入口设置的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其表面(含气球、支架等)无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街道内严格禁止散发“小广告”。路面、墙面及公共设施等区域无“牛皮癣”现象,宣传标识无乱贴、乱画现象。
5.整治道路乱摆乱堆。针对道路、临街商铺、沿线私自经营、货物占道、生产生活资料乱堆、乱放,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整治,做到环境整洁有序。临街商铺(场)严格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五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 100%,无向店外地面抛洒垃圾或倾倒污水现象。道路沿线无车辆修理、加水洗车、打场晒粮等占路行为。
6.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针对社会反响强烈,严重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街道机动车“停车难”“管理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使街道机动车“停车难”问题得到 效缓解,“管理乱”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管理体制顺畅、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的“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阶段性目标,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行一体的良好局面。
7.整治污水乱排乱流。加强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护,安排专人对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定期排查,配套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严肃查处沿街商铺生活污水乱排乱流,工业污水直排河道。
8.整治犬只乱养乱弃。按照《白银市养犬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居民和农民养犬行为,除公安单位禁止豢养的犬类外,居民豢养的宠物犬必须登记、防疫。未登记或接种兽用狂犬疫苗的,一律收缴,并按相关规定处置。切实加大流浪犬清理整治工作力度,治理流浪犬随地便溺、乱咬伤人、乱叫扰民、上路扰车等乱象,实现居民区、街头无流浪犬,无宠物随处乱排粪便影响卫生现象。
9.整治管网乱搭乱接。严格执行供水、排水、供热等专项规划的执行力度,针对未经批准,私自连接供水、排水、供热管网等乱接现象,加大整治力度。对私接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发现一处关闭一处,并予以处罚。经过治理,确保每一处供水、排水、供热管道安全无虞、畅通无阻,全部纳入相关管理单位监控范围,实现全线巡查、有漏必补、有堵必通、有坏必换。
10.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抢抓当前气温回升的大好时机,坚持点线结合,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在加快绿化项目建设的同时,提高园林绿地管养水平。对绿地内的枯枝垃圾等进行清理,修剪影响行人及车辆的树枝,及时开展补植补造作业,做好街道养护范围内的绿化带、公共绿地灌溉工作,力争街道绿化景观效果和档次进一步提升。
11.完善街道服务功能。加大街道基础设施排摸力度,建立健全排摸台账,针对街道主次道路、背街小巷道路路面破损、井盖缺失、道路标线模糊、垃圾箱脏乱等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街道公用设施功能完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围绕“九大行动”提升乡村新风貌
1.开展农村私搭乱建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在全乡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类违法建筑;广场及各类公共设施用地的违法建筑。
2.开展乡村陈年垃圾治理行动。重点对街道及周边、农贸市场、文化广场、主街道、村庄周边、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等区域的堆积垃圾进行彻底清理。
3.开展柴草秸秆清理行动。对农户庄前屋后的草垛、杂草、木椽、秸秆等及时归类清理、码放整齐。
4.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置行动。及时督促养殖户不要长时间在门前路旁随意堆放裸露畜禽粪便,及时指导养殖户将畜禽粪便及时清理掩埋堆肥沤肥。
5.开展残垣断壁及危旧房拆修行动。对残损不全的墙体、塌房、窑洞、破损的垣边等无利用价值的及时拆除;庄前屋后的残缺、需要保留的墙,维修整齐,做到整洁、美观;对房屋屋顶破旧、墙体脱落、表象较差、无安全隐患的住房及时更换房屋瓦片,墙体及时抹灰;对常年荒废的库房、棚房、旧学校没有安全隐患的、不影响视觉观瞻的予以维修保留,有安全隐患的全部整改拆除。
6.开展废旧农膜清收行动。对庄前屋后、巷道渠边、墙面崖坡、田间地头遗落的废旧农膜及时清理。
7.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回头看”行动。对已实施的农村户用卫生厕所的农户进行组织“回头看”,查看新建户厕的使用情况和旧厕所的拆除情况。
8.开展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清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启动排污水治理工作,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动农户节约用水;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9.开展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充分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时间节点,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重点对庄前屋后、村庄周边的空闲地、荒滩地、荒坡、荒地进行植树造林,栽花种草。
(三)围绕“六个聚焦”打造公路沿线新容貌
1.聚焦私搭乱建拆除。依法拆除公路沿线私自搭乱建的房屋、围墙等违章建筑,清理沿线违法设置的广告牌匾,整顿私设电杆、乱拉杆线等行为。
2.聚焦存量垃圾清理。压实“路长制”责任体系,重点整治公路沿线两侧环境卫生,杜绝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扔乱倒现象发生。对公里沿线经营商户、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垃圾、货物、生产生活工具、建筑材料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引导沿线经营商户、农户进行分类规范收置,实现沿线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有序。
3.聚焦占道经营治理。依法查处公路沿线道路两侧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打场晒粮、马路市场、加水洗车等违法行为。
4.聚焦道路秩序整顿。对公路沿线道路路障、占道堆放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堆放物品等影响交通安全和道路环境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5.聚焦断头道路治理。及时修复路面坑槽、公路裂缝、地质沉陷、水毁损害。粉刷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平整、硬化道路与临路房屋之间土地。
6.聚焦道路绿化。抢抓当前气温回升的大好时机,坚持公路沿线和村组道路沿线的绿化美化净化,修补环境生态缺位,以绿挤脏、以绿挤乱、以绿挤荒,抓好通道绿化景观建设。
(四)围绕“六项治理”确保多点区域新风貌
1.河道治理。压实“河长制”责任体系,重点加大遏制非法采砂现象,从严从重查处在禁采期、禁采区非法盗面漂浮物,减少污染物入河,确保河道水渠无垃圾、无漂浮物。辖区内河道的常态化巡查工作,全面清理沿河两岸垃圾、打捞水筛砂、洗砂、堆砂的。规范采砂行为,整治修复遗留砂坑、违规堆放、转运、销售砂石的场所。明确专人负责已发放许采的。依法查处并限期整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破坏的河床河岸和护坡(岸坡),依法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有证的采砂场,设置明显标识牌。
2.林地治理。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加快推进林长制体系,开展林长巡林检查督导,确实担负起林草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扎实推进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林木制度;及时清理林地堆放的垃圾、飘挂的废旧地膜;切实抓好全省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保持打击破坏林草资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林草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3.耕地治理。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超过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对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等未耕种耕地,通过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等办法,复耕复垦种植粮食作物,扩大粮食种植面积;对未确权承包地或坡度较大的耕地,通过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还草和饲养作物种植等方式予以整治;捡拾耕地内的废旧农膜和田间尾菜,废旧农膜交售给附近回收网点,田间尾菜采用堆肥、物理处理等技术,用作有机肥;对公路沿线农田深松或旋耕,做到田内不见秸秆、埂边不见荒草,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
4.景区景点治理。进一步完善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到景区服务设施、垃圾清扫清运设备配备到位,确保景区景点环境整洁有序。
5.养殖场治理。引导畜禽散养户对所产生的粪污实施粪污堆肥发酵,发酵6个月后还田利用;督促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做到日产日清,将所产生的粪污交第三方粪污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跟进检查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对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中小型规模养殖场要进一步改进养殖工艺,建设完善粪污收控制自动化、生产管理标准化、草料供应精准化、粪污处理资源集储存设施和小型厌氧处理设施,在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池和输送管网,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
6.废弃物回收站点治理。对影响乡容乡貌、社会治安的各类无照回收站坚决予以取缔。对地处偏僻,符合有照回收站(点)按照持照经营回收站(点) 标准对具场所卫生、消防、环境等基本条件进行整治规范后,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办理经营者备案手续。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并确保取缔后,场地内无遗留物、无违章建筑、地面清洁卫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人大主席、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包村组长、乡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和目标任务,落实划片负责制,确保重点工作有人盯、出实效。同时,由乡纪委牵头,不定期抽调人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促进整治工作常态化推进。
(二)实行网格管理。健全完善乡、村、组、户“四级网格”管理体系,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林长制”等责任体系,加强网格长、网格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等积极参与到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网格管理中来。动员群众、依靠群众,调动群众参与热情,义务投工投劳,真正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注重宣传发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乡村开展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月活动的进展、做法和成效,注重搞好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深度报道,让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乡上下积极参与、共同行动、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结束后,建立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检查督查工作组要每月督促检查一次,并专题会议上通报;在组织群众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不搞强迫命令,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义务投工投劳,真正发挥好群众的主力军作用,打一场乡村环境整治的人民战争。在绩效考评上,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并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予以约谈、警告,不断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