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侯家川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GS5185/2022-22488部门:侯家川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2-02-11

侯家川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通过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1.排查线索,摸清底数。各村、各单位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潜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2.突出重点,精准打击。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煽动、制造群体性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同时,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偷盗、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3.依法严惩,清除后患。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黑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村委会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却社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大有奖举报力度,提高奖励标准,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

3.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对涉黑涉恶人员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建立违法活动记录。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做好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三)把扫黑除恶与“反诈禁毒”结合起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1.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继续采取“拔钉子”“端窝点”“追逃犯”等措施。以“端制毒窝点,打贩毒团伙,控吸毒群体”为重点,组织开展缉毒严打攻势,严厉打击涉毒犯罪。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经济处罚力度,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

2.加强外流重点人员教育管理。加强流动人口尤其是外流人口的清理,彻底摸清行为反常、经济反常、交往反常的“三反常”重点人员。建立管理延伸机制,将基层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向外出人员集中地延伸,坚持教育疏导,服务管理并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外出人员参与制毒贩毒等违法犯罪。

3.完善源头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全民禁毒的浓厚氛围。加强吸毒人员网格化教育管理,将戒毒康复与帮扶管教结合起来,切实降低复吸率。有针对性的修订村规民约,引导涉毒人员转换增收渠道、转换就业门道,走勤劳致富之路。

(四)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对党组织生活不正常、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着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旗帜鲜明同邪教迷信,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成为群众的主心骨;对村级管理混乱、矛盾纠纷突出的,要帮助村党组织把问题理清楚,把矛盾化解掉,把制度建起来、落实好,对确属“村霸”、涉黑涉恶的村干部要依法严肃处理。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能力。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委员会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加强对乡村治理的领导,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法律知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抵制落后腐朽文化侵蚀,引导群众树立正气,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侯家川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全镇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镇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加强督促检查,同时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千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科学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地方、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并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重点考察,树立鲜明导向。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