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成立杨崖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索引号: | GS5187/2022-22449 | 部门: | 杨崖集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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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1-26 |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按照《白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白银市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食安委发〔2021〕8号)、《中共会宁县委 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20〕49号)、会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会宁县基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会食安委发〔2022〕1 号)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杨崖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管市场监管副镇长张月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高淑萍、李有珍负责做好具体业务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具体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协调和业务落实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镇党委会每年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每年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部署开展的各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举措、有督查、有总结。
3.制订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合理划分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网格,绘制网格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
4.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5.定期自主开展并配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6.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7.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相关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9.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及健康知识。在乡镇办公场所、各行政村(社区)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或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三、工作机制
1.健全信息报告、督查考核、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应急处置、宣传教育、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主要工作制度汇编成册或上墙公示。
2.协调组织市场监管所及教管中心、派出所、民政、农业农村、卫生院等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加大对乡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诊所、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公安派出所要强化与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机构的衔接、配合、联动,及时发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报警、举报、控告、线索等,应做好接警、前期处置及移送工作。乡镇卫生院要承担起相关疾病监测、报告义务,强化相关能力建设,配合做好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案件,由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协助上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查处。
3.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因人事变动的,按程序报经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批准后,由接任的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