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考核管理办法

索引号:GS5182/2019-2240部门:河畔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河畔镇
作者:日期:2018-12-14

为了扎实、全面、高效推进我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各村、驻镇各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全域无垃圾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全域无垃圾行动专项治理三年目标,根据《会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和《会宁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河畔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行政村、驻镇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村级考核内容:组织推动、人员保障、宣传教育、典型培育、信息报送、公共环境治理、村组卫生治理、农户卫生情况、群众评价等情况。

(二)驻镇各单位考核内容:推进措施、机制建设、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单位周边责任区环境卫生、信息资料报送、宣传引导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

(一)村级考核

平时考核:采取随时抽查和定期考核、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实施,由全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牵头实施,党政办公室组织协调,抽调各村和社区人员各一名及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实行百分制,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根据实施细节进行评分和排名。落实每半月一通报一评比制度。

年度考核:组织人员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最后通过加减分项,计算考核结果,并排名。加分项按实际加分计算,上不封顶。

加分项为:工作成效、方法、经验等被通报表彰或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

减分项为:因工作不得力、治理不到位等被通报批评或作为负面典型曝光的;上级督查中,虽然未被通报、曝光但是提出严厉批评的。

(二)驻镇单位考核: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按照《考核细则》打分,并每月进行排名。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村级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村组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同时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2、落实全员责任制:各村由包村组长负责,将包村人员和村社干部划分片区责任到人,村组干部所包片区内被督查发现问题以及曝光或通报批评,每次省级扣8分,市级扣6分、县级扣4分,村社干部与绩效工资挂钩,每分扣除绩效工资20元,直至绩效工资扣完为止。包村干部所包片区被省市县镇曝光或通报的,镇纪委进行约谈,年终不得评优选先。

3、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力、行动严重滞后、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对村支书、村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包村组长进行组织约谈。

4、对连续3次排名在最后的村,相关村支书、主任给予党纪处分,一次性扣除绩效工资的20%,对包村组长进行组织约谈,对包组镇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对工作配合积极、工作推进得力,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洁,无通报现象的给予加分奖励,加分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省级督察暗访无问题的加8分,市级督察暗访无问题的加6分、县级督察暗访无问题的加4分,每分按10元奖励。

(二)驻镇单位考核结果运用

1、每月通过考核打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在镇区各办公微信群进行通报;

2、对工作不力,督察考核中出现问题的,镇纪委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3、对省市县督查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管理权限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问责;

4、全年考核中有三次排在倒数第一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取消选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