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草塬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203/2022-22388部门:白草塬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
作者:白草塬镇党政办公室日期:2022-09-16

白草塬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平安白草塬建设基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40天“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聚焦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严从实从细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不稳定隐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坚决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有力有效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行动,集中在9月5日-1015日开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大排查、大起底阶段95-920日)

1. 全面覆盖排查各包村组长加强对包抓村矛盾纠纷排查、起底工作的指导。统筹利用镇村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注重发挥村两委、治保力量、平安建设志愿者、村组党员、网格员作用,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矛盾纠纷排查,确保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同时,对近年来县上交办、本单位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起底。起底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2. 突出排查重点。一要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排查婚姻家庭、情感纠纷、邻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赔偿、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道路交通等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案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二要突出重点人群,重点排查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毒、涉邪、嗜赌、涉法涉诉信访、缠访闹访、家暴、婚变(婚外情、诉讼离婚)、恋人关系破裂(殴打恋人、扬言报复)、生活失意、扬言杀人报复社会或制造事端、与村民及亲属经常闹矛盾、外出务工等重点人员。

3. 统一收集汇总。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矛盾纠纷和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涉法涉诉案件信息,及时反馈至镇综治中心统一汇总,分别建立重点人群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台账,全面摸清底数,厘清压实排查人、化解人、稳控人责任。

(二)化解攻坚阶段921日—105日)

1.认真落实化解责任。镇综治中心对排查起底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明确化解时限、措施。对诉求合理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即时化解;对诉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专班推进、限时办结。确保1015日前实现矛盾纠纷“动态清零”。

2.妥善运用化解手段。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信息共享、部门联调,加强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引导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诉求不合理或依靠本级行政职能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教育宣传、明理释法,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信访人确有困难的,在政策范围内予以救助。有可能引发重大案事件的,第一时间落实防范处置措施。

3.强化问题分析研判。镇综治中心要对各类矛盾纠纷加强分析研判,重大问题随时调度,及时汇报镇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指挥部确保小问题及时解决,大问题层层跟进、跟踪督促化解到位。

4.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对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涉利益群体等,要明确稳控责任人,在落实帮扶帮助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动态管控,做到行知动向、动知轨迹、管控得住。

(三)跟踪回访阶段(1061015日)

此次“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持续做好跟踪回访,确保矛盾纠纷依法依政策处理到位。排查走访工作中,要注重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中心站所、镇属各单要把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推动、带头包抓“骨头案”“钉子案”;各包村组长、干部要深入包抓村,加强工作指导督促。镇党委牵头成立“大排查、大起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长、人大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包村组长,白草塬派出所、镇教管中心负责人及各村支部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综治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综治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文件起草、信息收集、台账建立、责任落实及其它日常性工作。各包村组长要发挥示范作用,经常深入村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引领带动基层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专群结合、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走访排查过程中,要同步扫黑除恶、婚姻家庭、交通安全、疫情防控等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政策规定,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积极引导群众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同时广泛邀请公信力强、影响力大的退休干部、镇贤人士等共同加入调解队伍,就地、从快化解调处矛盾纠纷。

(三)加强督导问责。镇党委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不到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案事件发生的,依规依纪予以责任追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于每周五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统计台账,经各包村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镇综治中心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