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观察告知书

索引号:GS4770/2022-22377部门:焦家河村
栏目:村务公开来源:
作者:日期:2022-04-04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您和家人及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如果您为居家隔离观察对象,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现将居家隔离观察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居家隔离观察时间 14 天,必须单人单间居住,日常生活用品、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门口放置桌凳,可用于传递物品。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2.避免与共同居住人员(家庭人员)接触,接触至少应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并戴好口罩。

3.房间不应使用空调,尤其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如条件允许,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共用。

4.居家隔离人员使用单独碗筷,饭菜分餐,避免共用水杯、毛巾、浴巾、床单等物品,餐具使用后单独清洗。

5.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来访,如必须外出,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6.隔离观察期间每天开窗通风,要保持个人卫生,戴好口罩,勤洗手,个人使用的纸巾、口罩要放在专用垃圾袋内,不得随便丢弃。

7.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等日常可能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 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试,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 1 次;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用 500mg/~1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或 75%酒精喷洒消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进塑料口袋,再与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卫生间每次用完应消毒 1 次,便池及周边可用 20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8.每日至少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主动配合社区(村委会)各项防疫防控工作,如果出现发热(腋下温度>37.3C)、乏力、咳嗽、胸闷或其他不适症状,请您立即向社区(村委会)报告,按规定进行排查诊治。

9.如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提前预约产检,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进行正常产检。

10.居家隔离人员请保持良好心态,减少恐惧心理,注意补充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饮食,以增强抵抗力。

11.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或违反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和蔓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安全的,将采取强制隔离措施,触犯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刑法的,还将承担民事、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