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183/2022-22324部门:中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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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期:2022-07-06

中川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顺利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按照省市县2022-2026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方案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订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保护与开发,准确认定六类避险搬迁区域,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聚焦重点人群,全力做好避险搬迁群众安置住房、教育医疗、创业就业、后续发展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迁出有序、安置稳妥,生活有保障、发展有支撑,确保完成各年度的避险搬迁工作任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会宁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022—2026年)总体方案,积极推进六大区域内群众搬迁工作。我镇2022—2026年度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106户384人的避险搬迁任务,涉及中川、高庙、高陵,3个村。具体搬迁任务如下:

2023年计划完成45户146人的避险搬迁任务,涉及高庙、1个村。

2024年计划完成25户93人的避险搬迁任务,涉及高庙、高陵,2个村。

2025年计划完成23户89人的避险搬迁任务,涉及中川、高陵,2个村。

2026年计划完成13户56人的避险搬迁任务,涉及中川1个村。

三、安置方式

中川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原则是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考虑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采用乡镇就近安置的方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镇政府在本乡镇内统一规划布局安置点,规划选址以聚集提升类的中心村、产业园区附近或乡镇镇区为主,主要结合群众避险搬迁后续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022—2026年在本乡镇就近安置106户384人,其中:

2023年在本乡镇就近安置45户146人,安置在高庙村高庙社45户146人。

2024年在本乡镇就近安置25户93人,安置在高庙村高庙社25户93人。

2025年在本乡镇就近安置23户89人,安置在高庙村高庙社10户37人,安置在中川村下中川社13户52人。

2026年在本乡镇就近安置13户56人,安置在中川村下中川社13户56人。

四、资金筹措

对搬迁户每户补助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每户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每户3万元。另外,财政贴息贷款每户5万元,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省、市州、县区各级财政按8:1:1的比例贴息,贴息期限5年。通过加大资金筹措和整合力度,拓宽资金整合渠道,形成“7+3+5+N”资金筹措“政策包”,按照每户20万元的标准估算(向上争取10万元,贴息贷款5万元,农户自筹5万元),共需2120万元。

五、工作步骤

(一)全面宣传、摸清搬迁底数。镇政府和村两委要做好避险搬迁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宣传动员群众,对避险搬迁农户全面调查摸排,摸清避险搬迁群众的户数、人数、主导产业、搬迁意愿、安置方式等基本情况,逐一登记造册,精准到户到人,建立台账管理,确保数字真实准确。

(二)科学选址、制定避险搬迁实施方案。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选址,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和资金管理办法,与搬迁户签订避险搬迁协议,就拟搬迁地点、搬迁时间、原居住房屋拆除承诺、争议解决方法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并充分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的意见。

(三)有序搬迁和政策跟进。按照“生命至上、安全优先”的原则,分清轻重缓急,结合难易程度,合理规划确定避险搬迁对象,并分年度组织实施,按照“成熟一批,搬迁一批”的原则,做好相关接转等工作。待避险搬迁安置结束后,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标准,组织对旧宅基地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复垦。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镇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包村组长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中川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川镇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组织实施。按照“定目标、定时间、定责任”的要求,把任务落实到村组坚决有力抓好工作落实。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

(二)加强政策支撑,保障群众权益。认真研读政策文件,学习政策精神,吃透政策,研判分析,找准、找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国家和省级救灾减灾、乡村振兴、生态修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等相关政策的切入点和契合点,与相关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夯实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基础。镇村两级要全力做好避险搬迁群众随迁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适龄劳动力稳定就业、农业生产用地调整和确权登记、户籍医保社保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确保避险搬迁群众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规范资金管理,持续跟踪问效。制定措施,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避险搬迁任务。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按照职责分工,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避险搬迁项目资金是用于解决生态及地质灾害易发区防灾避险的专项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凡有不按规定执行避险搬迁补助政策或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问责。

(四)健全工作机制,规范项目实施。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定期向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避险搬迁任务,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生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