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核拨2022年第一批 跨省就业脱贫动力交通补助资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5184/2022-22314 | 部门: | 新添堡回族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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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7-01 |
新乡政发〔2022〕159号
新添堡回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核拨2022年第一批
跨省就业脱贫动力交通补助资金的报告
县人社局:
根据《县人社关于印发<会宁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交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社发〔2022〕91号)要求,按照政策范围和补偿标准,对跨省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600元。经跨省就业人员自愿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审核,我乡张永等5人符合跨省就业人员交通补助条件,合计补助资金3000元,同时,我乡对符合交通补助条件的人员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来电、来访。现将我乡跨省就业人员交通补助申请上报,请予以核拨(详见附表)。
特此报告
附件:《会宁县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汇总表》
新添堡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