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019—2022年)修编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182/2019-2230部门:河畔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河畔镇
作者:日期:2019-07-18

为加快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生态、特色、观光农业发展,结合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河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修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2019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扎实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根据《会宁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修编工作实施方案》(会政办发〔2019〕90号)要求,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生态、特色、观光农业发展”目标,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夯实生态高效农业发展基础。

二、建设原则

(一)规划先行、成片建设。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优势农产品功能区建设规划、农田水利规划等,综合考虑我镇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以村为单位成片推进、规划开发,快速形成一批连片高标准农田集中区。

(二)资源整合、合力推进。根据农田分布和自然条件状况,整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等各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资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安排,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合力推进,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综合配套、高效利用。突出田间灌溉工程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综合运用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措施,实施连片开发、规模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经营有机结合、开发与利用相互协调。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在建设和利用高标准农田过程中,切实把耕地质量和环境保护摆在同等位置,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观光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三、目标任务

2019-2021年计划在李家塬村中西、中北、中南、水沟、梁堡、南塬、西庄、北庄、塬边、果园、上塬、塬头、塬丰、北塬、咀头15个社建设高标准农田26000亩,实现农田灌溉;2019-2020年计划在车家川村关湾、朱河、关河、关堡、车川、土木岘、土木川7个社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500亩,将提灌工程灌溉区变为引洮工程灌溉区,降低灌溉成本;2019年计划在河畔村一社、二社、五社建设U型渠衬砌灌溉农田1000亩,四社、六社、七社建设滴灌农田1000亩;2019年计划在冯堡村西川、西南、西北、湾儿4个社建设U型渠衬砌灌溉农田1000亩;2019年计划在中滩村郭湾社、中东社、下堡社、中西社4个社建设U型渠衬砌灌溉农田1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花名具体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

(一)统一规划。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相结合、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规模。各村对水源有保证的黄灌区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及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需提质更新的区域,进行分类摸底,镇党委、政府统一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确定工程措施,明确实施时序。

(二)统一标准。镇政府严格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50363—2018)等相关规定进行《规划》编制。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三)统一主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统一为河畔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项目前期现场勘测设计、项目申报(与项目申报单位联合申报)、实施管理、工程竣工自验和工程管护等工作,配合做好县级和市级验收工作。

(四)统一验收。结合各村上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求数据的汇总分析及全镇发展规划,镇村两级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标准,审核确定项目实施区域、时序及工程措施,确保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后,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县级组织复验,复验通过后,申请市级验收,

市级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家和第三方中介机构人员进行评审及批复、公示。

(五)统一管护。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发挥乡镇统筹指导和村两委具体负责的作用,按要求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明确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强化对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镇农田建设工作联络员为成员的河畔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9—2022年)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负责编制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市县两级评审验收、制定项目推进和考核方案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政府主导安排、村两委及各部门协作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完成的一项长期性且在实践检验中不断完善更新的工作,各部门、各村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配合,扎实摸清底数,形成汇总数据,加快推进全镇科学制定并完善《规划》修编工作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工作纳入镇政府年度考核,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规划》小组成员对各部门、各村摸底数据、汇总上报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切实加强对全镇《规划》修编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对于不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及时上报台账、形成工作总结致使全镇《规划》修编进度滞后的镇纪委将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