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184/2022-22280部门:新添堡回族乡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2-06-01


新乡政2022121

 

 

新添堡回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全面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我乡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成情况,特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请各村按照要求,做好本村住房安全隐患自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迅速对全县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安全隐患快查快改、立查立改,违法违规行为即查即纠、严查严处,在百日之内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为期100天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行动,摸清全县自建房底数和风险隐患数,及时消除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第一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三、工作范围

    所有行政村(含乡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

    (一)重点区域:各村社新农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景区、库区、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在建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

  (二)重点场所:用于宾馆饭店、民宿、农家乐、教育培训、厂房仓储、养老和儿童福利、交通场站、影院、酒吧、网吧、洗浴、棋牌室、文旅、医疗卫生、体育健身、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三)重点房屋:三层及以上或涉及十人以上,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违规改扩建的自建房。

(四)重点问题:城市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改扩建、违规改变使用功能、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等用于生产经营、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以及年久失修失管仍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

、工作内容

    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面摸清农村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详见《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表》),特别要对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进行重点排查。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及台账

四、实施步骤

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四个环节”,落实“五查”步骤。

(一)全面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要组织村、社区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自查过程需参与人签字确认,建立台账。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

(二)基层排查。乡镇组织村组(社区)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建房,逐户(栋)开展排查。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并按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清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区分轻重缓急、动态推进,对有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督促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单位核查。根据我乡制定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核查方案,组织力量对各辖区内的自建房安全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四)县级抽查。县住建部门牵头,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加强调度,组织力量实地抽查。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对各自辖区内自建房总数、排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

(五)县级督查。县委县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督导组,围绕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乡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社会专业力量参与、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通过查阅台账、开展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乡镇,部门适时开展实地督查。

五、时序安排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2022年5月1日开始至2022年8月20日结束,分全面自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底前)。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根据整治范围和工作职责,对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自查排摸,特别要对居民自建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前)。对自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监管,采取有效解危措施,及时排除隐患,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及时加固,对无法拆除的,立即组织撤出居住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之前)。要对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总结,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认真分析研判,逐项查漏补缺,限时整改销号,实现全县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工作原则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有重点、分层次、按时限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机制

负总责、村社抓落实”。村社干部、产权人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组织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屋倒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摸清隐患底数,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靠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上将抽调人员,成立核查组,对排查不认真、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突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监督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做好排查整治期间数据汇总和台账建立,严格把关,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整治实行“日报告”,党政主要负责人“双签字”制,确保排查整治全面深入、排查数据准确完整。

 

附件:新添堡回族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

 

 

新添堡回族乡人民政府

20225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