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吴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 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GS5191/2022-22190部门:四房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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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期:2022-09-16

为摸清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底数,逐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切实维护村民权益,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县委工作部署,镇委决定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通过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从根本上发现并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私自占用、低价承包、无偿使用及承包合同不规范、承包费长期拖欠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在核清“三资”底数基础上,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和台账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高基层治理和服务能力,伸张公平、正义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清理范围

全镇各村(社区)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实村级资金、资产、资源,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2013年以来就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及时更新,将清理结果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示,并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二)全面清查村级财务管理运行状况。重点清查财务制度是否健全,审批权限是否明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支出是否发生有据,各项开支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合规的支出用途,报账手续是否合法合规。现金、银行存款是否做到账款相符,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村集体租金或承包款是否被拖欠,土地是否被侵占。

(三)开展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清理。依法对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进行清理,分类甄别,对清理出的问题合同,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调整、补签协议、终止合同等措施予以完善和纠正,并将清理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

、整治重点

(一)农村集体资金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2.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农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3.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问题;

4.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不足额送存银行存款账户并同步登记会计账簿,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

5.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私存私放等问题;

6.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挥霍浪费,村级财务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7.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的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贪占、挪用、克扣、浪费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8.村集体投资企业(合作社)配股入股资金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以及配股入股本金安全等问题。

(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将农村集体资产贪污侵占、非法买卖、优亲厚友、化公为私、违规报废等问题;

2.长期无偿或低价占有、出借,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农村集体资产等问题;

3.违规管理经营使用农村集体资产,以及在此过程中暗箱操作、收受贿赂等问题;

4.农村集体资产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5.虚假填报会计资料和各类报表,相关报表数据不实、不准等问题;

6.农村集体资产,特别是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支持建设的项目资产重建轻管、权责不清,未纳入账内管理、资产移交不及时,造成资产闲置、浪费甚至流失等问题。

(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方面,主要包括:

1.违规决策、擅自处置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2.侵占、抢占、平调农村集体资源等问题;

3.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农村集体资源,擅自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4.非法倒卖、出售农村集体土地及其他集体资源等问题;

5.在农村集体资源处置、开发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问题;

6.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和干预农村集体资源承包经营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监督方面,主要包括:

1.镇党委、政府和财务人员、村“两委”干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不担当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导致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问题;

2.镇纪委和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监督范围内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问题。

(五)应当列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治重点的其他情形。

、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摸清情况(即日起-1030日)。各村(社区)开展自查,在完成2013年到2022年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清查各类集体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清理侵占土地情况,拖欠租金或承包款等情况。各村(社区)开展自查的结果,必须由包村领导、政府会计审核把关,主要审核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村(社区)自查结果须经支部会议研究讨论后上报镇政府(责任领导:副镇长武万龙)

(二)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即日起-1010)。各村(社区)在完成自查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查找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运行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系统整改落实。对2018年以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各级各类调研督导、检查考核反馈涉及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以及“三资”提级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老问题”整改全面彻底。(责任领导:纪委书记居勇)

(三)专班整治,巩固提高(即日起-11底)。在各村(社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核查工作专班各村(社区)开始核查。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仍未解决问题,分类归档,逐个登记造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限期整改。司法所要配合镇核查工作专班,对各村居集体合同、“三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逐个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各村清理、核查出来的拖欠租金、霸占土地、拒不规范合同、基层干部私分、贪污、挪用等侵害农村集体权益阻挠清理集体“三资”等问题,分类清理,组织清收队配合村干部上门催讨拖欠的租金、收回被侵占的土地,对催讨、收回未果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或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涉黑恶线索的,移交镇派出所处理属经济、民事纠纷的,要及时向法院起诉。(责任领导:纪委书记居勇)

(四)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长效机制(从即日起-11月)。镇纪委、农业、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务、林业、民政等部门要指导各村建立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使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纳入实时常态化管理;要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的产杈交易服务功能,确保流转的农村集体资产全部通过平台交易,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责任领导:副镇长武万龙)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把本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内容。镇各业务口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各村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动,定期召开推进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指导协调。镇农业办、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要积极履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组织对基层干部进行“三资”规范管理业务培训,同时要到各村轮回指导、协调“三资”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打击整治。在清理整治行动中,凡承租集体资产资源、侵占集体“三资”不主动申报、不配合清理,是党员、干部的,给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对非法侵占霸占集体“三资”拒不退赔,或者采取非法手段阻挠清理的,上报公安机关处置;对涉及合同纠纷起诉的,协调法院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

(四)加强督查问责。镇督导组对各村落实本项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对工作进展缓慢、不作为、假清理、假整治的,要进行问责;镇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对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政策工具推动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村居确定一名主管此项工作的村干部作为信息报送联络人,于91日前将联络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至镇纪委;各村要落实专人负责,从91日起,每周二上午将工作进度情况按附表2要求填写后报镇纪委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