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吴镇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

索引号:GS5191/2022-22182部门:四房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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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日期:2022-08-16

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近年来,受农业比较效益偏低、耕种条件差、农民外出务工等因素影响,部分村组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给全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带来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会宁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委办发[2022]41号)相关精神,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生产潜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集中力量,摸清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坚持科学谋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按照必须复种一批、引导流转一批、代耕代种一批、土地托管一批、改善提升一批、还林还草一批等“六个一批”的办法,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确保粮食生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集中整治,确保增产增收。

三、范围细则

各村“两委”成员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深入田间地头,逐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撂荒底数,建立工作台账。此次撂荒整治覆盖全镇10个村63个村民小组。结合各村(居)种植规模结构,因地施策,分类进行施治。同时要积极利用微信QQ群转发、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全员覆盖式宣传,营造浓厚的撂荒整治氛围。

四、整治措施

(一)全面摸清各类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一方面要开展全面排查,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栽植果树苗木、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和撂荒情况的排查;要做到一户一户查,一块一块查,标识每一块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耕地遭到破坏及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建立信息台账;要正确识别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把撂荒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的性质区别开来,不得将退耕还林还草地视为撂荒地。另一方面要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利用撂荒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二)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作用,培育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后顾之忧。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三)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统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大资金、项目、政策等支持力度。强化土地流转管理,为防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后出现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相关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对连续撂荒 2 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四)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各村要把我镇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落实到地块,引导种植目标作物,提高玉米和马铃薯生产规模。根据县上统一部署,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对粮食产量低而不稳,不具备耕作条件的,力争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五)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各村要认真分析当地耕地撂荒实际,分类施策,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的具体方法,因地制宜选择复耕复种的作物品种和技术模式。对水浇地、川塬地,要做到应种尽种,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健全完善管护机制,严禁撂荒,确保能种一季种一季、能种一年种一年。对山旱地撂荒,要根据当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季节性的撂荒地,要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采取深耕晒垡、耙耱收口等歇地措施或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 (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六)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积极稳妥推进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各村要重点抓好农村土地承包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对撂荒地一律不予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以前撂荒,但今年采取措施复耕或复种的可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组集体责令承包方及时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对既不自己复耕,又不愿流转复耕的承包农户,由村组集体收回重新发包。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五、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2022年4月-5月,各村在边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边组织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第二阶段:2022年6月-7月,镇上组织成立督查组,结合卫星图斑开展中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村委会,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包村组长、村两委进行约谈,指导相关村组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2022年9月底,各村结合秋冬种进行查缺补漏,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流程,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同时,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和管理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今年年份特殊,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 各村和各相关业务口要主动扛起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完成撂荒地整治工作,保证统筹利用撂荒地取得切实成效。

(一)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各村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包片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把撂荒耕地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荒耕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各村要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整治活动实行每周上报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 强化政策宣传,营造遏制撂荒氛围。各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宣、网络、张贴标语、微信群、入户摸底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特别是《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严禁耕地撂荒和加强粮食生产的公告》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兑现奖惩。镇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镇级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村督促撂荒地整治情况,掌握各村撂荒地整治进展情况,对重视不足、贯彻落实不力、敷衍应付、数据造假,虚假整治的村要进行全镇范围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积极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要结合整治工作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有效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