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涉企信息归集共享领导小组关于协同监管(会宁)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两个平台建设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GS3974/2021-2206部门:市场监管局
栏目:双随机抽查结果来源:市场监管局
作者:日期:2021-01-15

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会政发〔2019〕105号)及《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会政发〔2019〕127号)文件精神,要求2020年底,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常态化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全省监管数据的汇聚共享和协同应用为目标,现将截止2020年11月6日协同监管平台(会宁)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情况通报如下,请认真对照整改。

一、协同监管平台(会宁)各成员单位建设情况

(一)“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建设情况

1.会宁县“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设置情况。按照省、市对应,我县“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会宁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烟草局共计19家。

县信访局等18个部门由于省、市暂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只是“协同监管平台”信息归集和共享成员单位。                                  2.“四库建设”情况,即计划任务库、抽查事项库、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

(1)计划任务库建设情况。计划任务库建立发布的有14个部门。县人社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5个部门还未建立并发布。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发布10项,其中本部门9项,部门联合1项,均开展并完成;县交通局发布计划2项,开展并完成计划任务;县商务局发布计划4项,完成部门内及跨部门工作各1项;县文旅局发布计划9项,开展并完成本部门工作4项,跨部门工作2项;县烟草局发布计划7项,5项部门内计划正在进行;县发改局发布计划2项,未开展;县教育局发布3项,未开展工作;县公安局发布计划2项,未开展工作;县住建局发布计划17项,未开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发布计划1项,未开展工作;县卫健局发布计划7项,未开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发布计划7项,未开展工作;县税务局发布计划2项,未开展工作;县水务局发布计划1项,未开展工作。

(2)抽查事项库建设情况。抽查事项库已建立的有9个部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10个部门还未建立。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发布事项69项,县发改局发布1项,县教育局发布2项,县住建局发布9项,县交通局发布7项,县商务局发布1项,县文旅局发布24项,县应急管理局发布2项,县烟草局发布2项。

(3)检查主体名录库建设情况。检查主体名录库建立的有16个部门。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3个部门还未建立。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录入14750条,县发改局录入7条,县教育局录入12条,县公安局录入18条,县环保分局录入69条,县住建局录入174条,县交通局录入241条,县商务局录入18条,县文旅局录入42条,县卫健局录入385条,县应急管理局录入25条,县税务局录入44条,县统计局录入102条,县工信局录入3条,县水务局录入30条,县烟草局录入2333条。

(4)执法人员名录库建设情况。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的有17个部门。县人社局、县医保局2个部门还未建立。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共录入124名执法人员,县发改局录入7名执法人员,县教育局录入5名执法人员,县公安局录入执法人员38名,县环保分局录入执法人员7名,县住建局录入执法人员15名,县交通局录入执法人员26名,县农业农村局录入执法人员15名,县商务局录入执法人员5名,县文旅局录入执法人员7名,县卫健局录入执法人员4名,县应急管理局录入执法人员12名,县税务局录入执法人员14名,县统计局录入执法人员1名,县工信局录入执法人员6名,县水务局录入执法人员13名,县烟草局录入执法人员11名。

3.抽查工作细则发布情况。抽查工作细则已发布的有13个部门。县人社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6个部门还未发布。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水务局、烟草局共13家成员单位在平台发布。

4.主题库建立情况。主题库已建立的有11个部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8个部门还未建立。此项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建立14个主题库,县发改局建立1个主题库,县住建局建立1个主题库,县交通局建立5个主题库,县商务局建立6个主题库,县文旅局建立7个主题库,县卫健局建立7个主题库,县应急管理局建立3个主题库,县税务局建立1个主题库,县水务局建立1个主题库,县烟草局建立2个主题库。

(二)涉企信息归集建设情况

根据《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宁县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发〔2018〕2号)文件,目前共有40个成员单位。

1.联合惩戒信息录入与公示。联合惩戒信息除县市场监管局录入了74家企业,因连续三年未年报严重违法失信列入“黑名单”,其余18个部门还未录入。

2.信息归集录入情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小微企业扶持、抽查检查工作录入。目前只开展了行政许可的录入工作,主要是县市场监管局录入542条,县水务局录入32条,县烟草局录入568条,县发改局录入的信息已过期,其余15个部门均未开展录入工作。行政处罚、小微企业扶持、抽查检查工作三项录入19个部门均未开展。

3.涉企目录录入情况。涉企目录录入包括行政许可目录、行政处罚目录、小微企业目录。涉企目录已录入的有7个部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工信局、县烟草局12个部门还未录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目录录入具体开展情况:县市场监管局分别录入21项、8项,县发改局分别录入4项、13项,县交通局分别录入10项、137项,县商务局分别录入1项、0项,县文旅局分别录入1项、37项,县卫健局分别录入2项、0项,县水务局分别录入15项、2项。

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各成员单位建设情况

甘肃省“互联网+监管”我县共有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科技局等29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见附表2)。

(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认领情况。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已认领的有22个部门。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水务局、县烟草局7个部门还未认领。

(二)检查实施清单录入情况。检查实施清单已录入的有16个部门。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金融办、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白银市生态环境局会宁分局、县水务局、县烟草局13个部门还未认领。

(三)数据补录情况。共有4项,即检查行为、处罚行为、强制行为和其他行为。有7个部门进行了补录,具体补录部门是:县市场监管局共录入检查行为信息29条、处罚行为信息2条、强制行为信息1条和其他行为信息1条;县应急管理局共录入检查行为信息8条,行政处罚行为信息2条;县文旅局录入检查行为信息48条、处罚行为信息1条;县林草局录入处罚行为信息10条;县住建局录入行政检查行为信息3条;县工信局录入检查行为信息2条;县商务局录入检查行为信息2条。其余22个成员单位均未补录。

三、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的工作

1.充分认识,确实把对市场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管转到新的方式上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规定:“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此,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国务院的文件精神,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对一般行业的市场各类主体的监督检查,按照“四库”管理要求,各相关市场监管成员单位以“双随机”方式联合实施检查,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各自录入到被检查主体名下,予以公示,联合惩戒。

2.确定分管领导,专职业务人员,按要求推进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一定要按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明确分管领导及办事人员,并要保持基本稳定。两个未开展工作的单位,将分管领导、办事人员名单报县市场监管局分配角色。各成员单位及时按要求录入、更新信息内容。由于协调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该平台再现)和“互联网+监管”(所有参与市场领域的监管部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通过该平台显现并作为免责和问责的凭据)两个平台建设,国务院已明确规定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在具体工作推进和落实上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按照国务院“两个平台”建设要求,成员单位对于各项工作要提头并进,同步实施。目前,国务院已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多次督查,要求将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为此,今后一个时期,国务院、省、市将加大督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工作落实不力的,将通报到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责任。因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这两项工作,防止被通报问责。

3.对照《通报》中两个附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明确本部门的市场主体监管事项清单,凡是有市场监管工作任务的,一定要逐项查找各自的工作不足,指定的业务人员与县市场监管局专职负责人员联系,熟悉工作流程,及时全面补录有关信息。为下一步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