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净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白草塬镇人民政府决定自8月8日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一人一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严查二、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查无驾驶证驾驶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严查无牌无证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严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农用三轮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六、严查报废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七、严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九、严查驾驶员和乘客未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

整治行动期间,白塬派出所、交警中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查获的上述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阻碍执行职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