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寨子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集中 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3566/2022-22031 | 部门: | 头寨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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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应急信息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9-16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白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应急字〔2022〕106号)、《会宁县危险化危品烟花爆竹领域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主要目标,以“两抓一推” (抓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抓安全培训教育,推动安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抓手,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积极构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 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废弃等各个环节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整治范围:全镇危险化学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专项整治“回头看”。对2022 年国务院安委办第一轮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省安委办安全生产“四不两直” 诊断式督导检查、省市县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对所反映出的问题实行“回头看”,确保以上所有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
2、试生产环节运行安全。 企业试生产前务必要开展“三查四定” (三查: 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 整改工认保,证作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安全确安全设备设施、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自动化控制及紧急切断系统安装及投用正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艺和安全技术规程、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齐全;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工作落实: 试生产方案制定、专家评估、整改措 施等全面落实;试生产期间变更管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电 气仪表、产品物料、人员等)规定得到执行;未经试生产正式投 产或超期试生产的坚决叫停。
3、特殊作业及人员管理。 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吊装、检维修等特殊 作业制度必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培 训、持证上岗;可燃、有毒气体(物质)检测报警仪、氧含量分 析仪器、照明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设备设施必须配备齐全;空气呼吸器等个人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佩戴;节假日期间特殊作业升级管理必须落实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的学历或专业必须达标;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4、安全监管。凡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或过期未延期、建设项目“三同时”未落实及批建不符的危化品企业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对危 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七项职责,危险化学品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小微企业每季度未自聘安全专家进行检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不落实,承包商管理不规范,安全风险研判承诺不公告,危险废物不按规定管理和处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不到位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要按照相关规 定建立清单,严格落实 “一企一策”等相关要求。
(二)烟花爆竹方面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超许可范围经营,经营超标违禁产品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未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库房内烟花爆竹堆放不符合要求,产品包装箱上不张贴流向登记标识码,未扫描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好,没有严格落实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制度的要 严管重罚,严肃处理。
2、零售店(点) 。对无证经营、库房与住所同建筑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存放数量超过许可证载明数量、在许可证载明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等情况要依法依规处理,不得姑息迁就。
五、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2022年 11 月 15 日结束。企业自查自纠、镇应急服务中心执法检查同步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村(社区)和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集中排查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和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 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村(社区)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安全监 督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格开展督查检查。 在开展集中排查专项整治期间, 镇应急服务中心将配合县应急管理局对各村(社区)和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敷衍了事、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和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重新开展自查自改; 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的村(社区)和企业,约谈通报相关负责人;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严格行政处罚。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全面了解掌握本辖区和本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情况。 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和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于 2022 年 12 月 3 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镇应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