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第八批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GS4877/2022-21998 | 部门: | 丁家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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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梁庄村委会 | 日期: | 2022-09-13 |
为了贯彻落实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 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民发〔2019〕85 号)、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会政发〔2021〕97 号)精神, 现就做好 2022 年第八批临时救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本批预审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9 日—9 月 20 日; 正式审批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6 日—9 月 27 日。 (二)注意事项 1、临时救助资金按月审核审批,当批预分配资金按最终审批金额为准,正式审批不合格而减少的资金不予结转下批。对无特殊原因申报资金在正式审批后超过预分配资金的乡镇,将在次月预拨资金时予以核减。2、各乡镇要严格把握预审及正式审批时间,逾期不再补审。对上 批临时救助档案审核时缺少材料要求补充材料的乡镇,请在审核本批临 时救助档案前补全,否则将不予审批本批临时救助资金。 3、本批救助对象原则上为近半年以来发生患病、车祸、火灾、溺 水、矿难、上学、其他等突发性意外事件的家庭或个人对象(无特殊情 况同一事项不再重复救助)。困难情况描述要具体、完整、真实、准确。 不能出现预审表反映的是“因病”,正式审批表反映的是“其他”等明 显不一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