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 GS2670/2021-21883 | 部门: | 侯家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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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预算决算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1-11-15 |
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决算
一、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概况
1.主要职能:侯家川镇人民政府是侯家川镇主管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与就业、农林水事务和交通运输,负责全镇综合事务的镇级政府。
2.机构情况: 2020年机构改革后我镇共有5个,其中包括领导班子、党政机构、其他机构、事业单位、和派驻机构,其中党政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其他机构包括人大办、监察室、及司法专干;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扶贫工作站;派驻机构包括畜牧兽医站、财政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共8张表,分别是: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总计857.35万元,支出总计880.82万元。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收入合计85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35万元;其他收入5万元。
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支出合计88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万元;农林水支出17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85万元,其他支出4.44万元。
2、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38万元,本年支出872.38 万元,其中其中:政府行政运行(2010301)209.68万元;政府事业运行(2010350)35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5)43.6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7.2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16.66万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42.85万元。
3、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的说明
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2.38万元。工资福利预算610.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14万元,其中:其中:办公费7.52万元,工会会费3.24万元,邮电费8.4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123.6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2.85万元。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84.59万元,其中:办公费7.52万元,工会会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4万元。
5、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的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总预算数2.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是因为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双十条”规定及市委“十六条”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挖掘节约潜力,强化内部控制;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变化。
6、2020年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采购总安排为0万元。
7、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体说明
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8、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会宁县侯家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857.35万元,预算总支出880.82万元。我单位将根据财政预算的要求,本着科学规范、增收节支、绩效优先、民主理财、保障重点的原则,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将每一分资金都用到合适的地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