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索引号:GS5172/2022-21801部门:教育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6

 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十分复杂和敏感。《意见》深入贯彻中央要求,立足地方和学校实际,对这项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

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强化校(园)长职责和使命担当,激发办学活力,着力提升中小学幼儿园管理水平,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基本原则有四条:一是坚持正确导向,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落实“五育并举”,坚持发展性评价,体现问题导向,引导督促校(园)长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广大中小学和幼儿园事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有关文件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职责的规定,加强与学前教育办园行为评估、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巡视巡查、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协调,避免增加基层负担。三是体现因地制宜,既强化对校(园)长履职的统一要求,又充分考虑地区和学校的差异性,针对不同规模、不同类型学校和幼儿园的特点,合理制定评估指标,推动办出特色。四是创新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优化工作流程,确保督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