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业、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提出了哪些优惠政策?

索引号:GS5152/2022-21787部门:民政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6

发展社区服务业对于吸纳劳动力就业、改善经济微循环具有积极作用。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期末,社区服务业态更加丰富、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的目标。为支持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发展和吸纳就业,《通知》提出了三个方面优惠政策:一是对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中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二是对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三是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相关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给予必要的场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