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索引号: | GS5154/2022-21708 | 部门: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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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9-06 |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102 号)第十条规定,以下各项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1.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
2.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
3.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
4.融资行为;
5.购买主体的人员招、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以及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