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索引号: | GS5158/2022-21639 | 部门: | 科学技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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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科技局 |
作者: | 科技局 | 日期: | 2022-09-05 |
1.减免增值税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五类技术合同(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服务)中,开发、转让、许可三类合同认定登记,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增值税的优惠(通常为6%的税率)。
2.减免企业所得税
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并将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备查。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4.奖酬金提取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可提取奖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