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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3)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