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的发布与修改?

索引号:GS5170/2022-21621部门:统计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5

 

问: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的发布与修改?

答:我国对三次产业的划分始于1985年。当时为了适应建立国民生产总值统计的需要,国家统计局向国务院提出了《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的报告》,报告中首次规定了我国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统计局的报告(国办发〔1985029号)。

2003年,在2002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原三次产业的划分范围进行了调整,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

2012年,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我局再次对《三次产业划分规定》进行修订。于20121217日,印发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2108号)。具体内容可见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标准”栏目,链接地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301/t20130114_8675.html

2018323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其中,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中行业类别进行了对应调整,具体内容请见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标准”栏,链接地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4/t20180402_1591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