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具体是如何考虑的?
索引号: | GS5164/2022-21574 | 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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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政策咨询问答库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9-02 |
生态环境部部自2018年以来建立了“三本台账”(国家、地方、利用外资等三个层面重大项目台账)审批服务制度,在保障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我部于每年年初,商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能源局、民航局、国铁集团、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及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等多家单位,提供当年需要做好环评支持服务的重大项目清单,对清单内项目建立专门调度和推进机制,为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参照“三本台账”工作模式,建立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台账,主动对接本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水利、商务、能源等主管部门,定期调度,动态调整台账,及时掌握环评编制进度,指导环评文件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