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能否委托当地乡镇政府代为完成土地复垦?

索引号:GS5168/2022-21547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政策咨询问答库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2

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法律对于是否可以委托乡镇政府实施无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