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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利人陈淑萍、李铭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开发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会私房权证会师镇字第3505号、会国用(2004)第105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萍、李铭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