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22-21534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
作者:日期:2022-09-01

不动产权利人陈淑萍、李铭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开发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会私房权证会师镇字第3505号、会国用(2004)第105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萍、李铭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