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现场办理工作通告
索引号: | GS2125/2022-21513 | 部门: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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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公示公告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8-31 |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教育教学工作,保障办事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2022年秋季我县城区义务教育段转学工作有序进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提升工作效率,决定采用现场受理(严禁家长携带学生、婴幼儿进入受理地点和办事地点,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扫场所码,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接受安检和测温)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程序方便群众办事。现就2022年秋季义务段学生转学办理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根据《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以及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范,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学习生活的常态化,学生转学一般应在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本学期现场受理时间为9月4日—5日。
二、受理地点
现场受理地点:会宁县桃林初中
三、转学类别
(一)县外学生转学
1. 会宁户籍县外回原籍,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
2. 非会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
(二)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转学
会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在县外就读的会宁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转学,按会宁户籍县外回原籍就读学生申请转学)
(三)县内学生转学
1. 城区购房类。因家长或监护人城区购房,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
2. 工作调动类。因家长或监护人工作调动,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
3. 进城务工类。因家长或监护人进城务工,方便就读需转学的学生。
四、转学材料
(一)县外学生转学
1. 会宁户籍县外回原籍就读学生转学,提交以下2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印章)。
2. 非会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提交以下3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家长或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印章)。
(二)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转学
1. 在县内就读的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转学,提交以下3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会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户子女就学审批表》(加盖原就读学校、所属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3)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印章)。
2. 在县外就读的易地搬迁安置户子女转学,按会宁户籍县外回原籍就读学生转学,并提交以下3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印章)。
(3)易地搬迁相关证明。
(三)县内学生转学
1.城区购房类,提交以下4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会宁县中小学转学证明》(乡镇、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原就读学校、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4)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所属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2. 工作调动类,提交以下4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家长或监护人工作调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会宁县中小学转学证明》(乡镇、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原就读学校、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4)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和所属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3. 进城务工类,提交以下4项材料:
(1)户口簿原件(家长或监护人与转学学生在同一户口簿)及户口簿复印件。
(2)家长或监护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3)《会宁县中小学转学证明》(乡镇、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原就读学校、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4)全国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原就读学校、所属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五、转学程序
(一)北城初中、新北小学转学程序
申请转入北城初中、新北小学的,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直接在学校申请报名,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学籍手续。
(二)城区其他义务段学校转学程序
申请转入枝阳初中、会师初中、思源实验学校、实验初中、桃林初中、科创初中、回民小学、教场小学、如东友好小学、北关小学、东关小学、文昌小学、红军小学的,学生家长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受理,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片区划分审核房产证原件(或提供实际入住的相关材料)和户口簿原件(转学学生与户主在同一户口簿),经分管领导在转学表上签字同意后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注:
1.转学学生先在原学校报名注册、领取教科书和作业本,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转学申请,学校(教管中心)核准后开具《会宁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置户子女就学审批表》或《会宁县中小学转学证明》(乡、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原就读学校、乡镇教管中心印章)。
2.相关转学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注明内装材料明细、学生姓名和联系方式,要求每生一袋。
3.家长提供的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物业费票据原件及其它可以证明本人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干部职工,一经户籍、房管部门查实,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干部职工的责任。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各级疫情防控要求,家长或监护人进入受理地点或办事地点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学生或婴幼儿进入受理地点和办事地点。
2.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正确佩戴口罩,主动扫“白银快办”场所码,向工作人员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的“出行码”和“健康码”。
3.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排队提交材料,且相互之间保持1米安全距离。
会宁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