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2022年城区初中七年级学生入学通知
索引号: | GS2117/2022-21511 | 部门: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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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教育信息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8-31 |
各位家长:
为确保2022年秋季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避免学生无序流动,体现教育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2022年城区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入学原则
(一)免试入学原则
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升入初级中学就读,坚决不允许各初级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行为,更不允许按照考试成绩选拔生源、突破招生区域违规招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特色班或特长班招生,确保辖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入学。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成绩只作为考核教师教学水平、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严禁将小学六年级质量监测成绩与学生分流挂钩。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全县无一人辍学。严格按计划招生,确保义务教育段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划片入学原则
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户籍或房产地址为准(已拆迁安置片区户籍除外,以安置房产为准),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升入城区初中就读。城区初中服务片区划分如下表:
(三)对口入学原则
城区小学不符合各初中服务片区的毕业生对口升入下表相应初中就读。
二、招生工作程序
1.毕业审核。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期限内,城区各小学学籍管理员在本校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将六年级毕业学生学籍提交为毕业状态。县教育局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中城区各小学六年级学生数据为依据造册登记,花名册下发至城区各初中,作为城区初中招生合格生源。
2.自主招生。9月2日至3日,各城区初中实施自主招生,对符合“对口入学”的登记办理正常入学、对符合“划片入学”的按片区审核相关证件入学。城区各初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组别,安排相对安静、宽敞、便捷的招生办公场所,同步开展正常入学或证件审核工作。一是按照“对口入学”原则,城区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家长)持户口簿自行到对口初中报到注册。各城区初中根据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按本校对口小学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二是因房产发生变动符合非对口初中入学条件,需要在非对口初中入学的,城区各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原件、房屋产权证件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物业费票据原件及其它可以证明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到各自片区初中报到注册。各城区初中按本校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花名册,集中审查证件招收新生,招生工作全部由学校自主完成。
3.学校公示。9月4日下午6:00前城区各初中在校门口榜示新生招录信息。
4.报到入学。城区各初中招录新生于9月5日报到入学。
5.建立学籍。9月13日至9月28日,城区各初中以县教育局审核通过的新生花名册为准,完成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新生学籍信息采集、数据录入和学籍档案建设等工作。
三、相关说明
1.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城区入学资格。凡提供虚假证件的干部职工,经户籍、房管部门查实,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干部职工的责任,所涉及毕业生由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位空缺情况随机调配。
2. 广大家长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学生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减少外出,避免跨地区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减少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按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要求,有序进行报名,共同营造安全的环境。要认真了解招生方案,按照招生政策依法依规为学龄儿童报名入学,不轻信“学托”“学贩”的入学谎言,谨防上当受骗。县纪委监委、公安等机关将对不法人员,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学贩”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希望广大群众对此类现象依法进行举报。
3. 县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学校周边的安全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以上学为名而进行的“校闹”“围堵校门”“聚众滋事”“非法上访”等违法行为,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对侮辱、威胁、恐吓招生人员及其他扰乱学校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行为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扫黑除恶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2022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计划一览表
备注:各校班额不超过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