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GS4066/2018-2148部门:会师镇
栏目:强农惠农信息来源:文件
作者:日期:2018-06-07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县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安委办发〔2018〕3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现已全面进入汛期,汛期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历来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也是全年事故防控的重要时段。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务必早谋划早布置早落实;要认真分析和把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班值守,强化汛期应急处置能力

进入汛期后,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水雨情信息,强化灾害性天气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性天气信息第一时间通知到位。要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各村(社区)、辖区单位5月31日前将汛期安全生产值班表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上报镇安监站。

三、抓住防范重点,切实落实汛期事故防控措施

各村(社区)、辖区单位要按照《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迅速对本辖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细致分析和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抓住汛期防范重点,针对易受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威胁的生产经营场所,桥涵、隧道、边坡、尾矿库、危化品储库等重要部位,以及防雷、排水、地下管线等重要设施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