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推进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索引号: | GS2096/2022-21439 | 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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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部门文件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8-26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和支持我县中小微企业促生产、保经营、稳发展、渡难关,现就做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体要
求,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引导中小微企业在持续做好疫
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不断优化监管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
业在登记注册、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标准化、计
量和信用监管等领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市场监管服务,
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提质增效,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
科学有序复工复产,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准营服务。认真落实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制度,做到“非禁即入”。严格落实“先照后证”、
住所申报承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持
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减材料、减环节、
优流程、压时限,企业登记办照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持续落实“多证合一”“不来即享”“秒批”“证照联办”等改革措施,实现复工复产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二)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和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场地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食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重点食品管理线上线下培训,利用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中心,加强食品安全考核。组织开展复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和体系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帮助企业及时查找和消除风险隐患,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三)加强餐饮服务单位指导。在妥善采取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方式,倡导餐饮配送单位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支持餐饮服务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服务,指导餐饮单位与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加强合作,拓宽餐饮单位网络配送渠道,减少库存,扩大销售,保障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复工复产中的餐饮服务需求。
(四)加强药品流通企业监管和指导。指导督促零售药店做好“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和上传工作。组织开展零售药店线上线下疫情防控措施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工作。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现场检查,将药品医疗器械检查事项合并进行,避免重复检查。加强对医药企业经营情况的动态监测,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企业全面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五)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充分利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直接面向复工复产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变更、续展、转让等相关业务,为全县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商标服务。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走访调研,了解企业产品商标注册情况,引导企业依法开展商标注册申请,积极培育本土品牌,发挥商标品牌带动作用,助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提升产品价值和竞争力。
(六)优化特种设备行政审批。鼓励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注册使用“甘肃省特种设备企业服务管理系统”,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线上受理、全程网办。积极协调辖区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增加考试频次,压缩发证时间、流程,方便作业人员灵活取证;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申请复审(换证)的,只要不超过证书有效期均可复审,复审为即办件。鼓励在许可周期内未发生与特种设备相关的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设备安全性能问题和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的充装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于评审换证。
(七)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持续落实稳价措施,做好全环节、全领域核酸检测试剂及其相关拭子、采样管等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价格监管工作,及时掌握防疫物资的供应和价格情况。严厉打击借疫情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力度,推动各项降费政策落地落实,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减负,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作用,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价格事件,合理引导价格预期。
(八)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根据省局安排部署,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机构开通绿色行业协会通道,以群众消费集中的商超、集贸市场、加油站等领域为重点,开展民生计量专项行动,营造良好市场计量秩序。进一步优化相关服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快捷获取计量法规政策和信息,免费开放企业计量课程。提升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组建计量技术服务队,开展交流座谈、现场调研,技术咨询等帮扶活动,有效指导中小企业解决计量技术问题。
(九)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引导企业在“甘肃省地方标准全文公开信息平台”获取免费的地方标准资源。鼓励更多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企业标准,促进企业依标生产。持续开展企业产品标准监督评价检查工作,做好企业产品标准监督评价检查结果整改,帮助企业解决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利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积极宣传标准化知识,提升中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水平。
(十)优化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发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引领作用,引导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联合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着力突破制约产业升级的瓶颈问题。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对复工复产急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建立快速响应机制。
(十一)包容审慎监管未年报市场主体。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综合考量疫情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免于行政处罚。对全县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未主动申报 2021 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30 日给予宽展期,主动改正补报年报。对向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的可免于行政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十二)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行动。建立健全良好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工作推进机制,组织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充分利用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开展培训,发挥技术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以及专家优势,采用一对一指导、交流答疑等方式,免费为小微企业开展小班化、特色化培训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积极倡导认证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降低收费,鼓励认证机构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深入合作,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持续深入的服务。
(十三)积极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依托现有“一站式”服务平台和窗口,了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质量提升的实际困难和现实需求。积极衔接正在开发建设的全省数字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年内将要启动的全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上平台(简称“陇质惠”),推荐企业、机构入驻,助力“陇质惠”服务平台,形成“一站式”服务互联互通的格局。全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工作,综合运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回应共性需求,实施精准服务。拓展服务要素、优化服务方式、升级服务内容,解决质量难题。充分借鉴省局已实施的质量基础设施专家队伍工作做法,提高服务效率,在减免费用、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揽子服务措施。
(十四)发挥“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充分发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困难,积极献言献策,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坚定信心,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沟通、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既保证企业复工生产,又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强化沟通协作,靠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发挥县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职责作用,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要强化与当地政府沟通联系,将市场监管职能与当地政府出台政策文件有机结合,认真落实政府对属地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安排,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对复工复产企业进行监督指导。
(三)强化宣传氛围,激发复工热情。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政策措施的宣传普及,引导从业人员及家庭成员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出行、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公夹等良好生活习惯,慎购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提高从业人员科学理性认识疫情,增强防护意识,积极主动投入到复工复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