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索引号:GS3002/2022-21410部门:自然资源局
栏目:公示公告来源:
作者:日期:2022-08-24

房屋所有权人张晓霞、李潇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滨河东路廉租住房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会房权证会宁县字第201125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霞、李潇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