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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人张晓霞、李潇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会宁县会师镇滨河东路廉租住房小区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号会房权证会宁县字第2011252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晓霞、李潇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