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河畔镇消防监督管理所的报告

索引号:GS5181/2022-20972部门:河畔镇
栏目:部门文件来源:
作者:日期:2022-06-01

县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2022年度甘肃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推进乡镇火灾防控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河畔镇消防监督管理所。具体通知如下:

一、消防监督管理所领导机构

 长:张丽萍  副镇长

副所长:李    派出所副所长

 员:    专职消防网格员

万志国  专职消防网格员

李杰为联络员,负责消防监督管理所日常业务。消防监督管理所所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人员接任。

二、办公地点

消防监督管理所设在河畔河畔村应急办公室。

三、消防监督管理所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督促镇有关部门、村(社区)及社会单位逐项抓好落实;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对社会单位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检查

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信息落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重大火灾隐患,牵头消防安全抄告和联合执法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对乡镇专职队进行建设和管理,成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志愿队伍,参与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完成上级政府和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河畔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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