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寨子镇2022年"6+1"养殖产业达标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索引号: | GS4163/2022-20912 | 部门: | 头寨子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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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强农惠农信息 | 来源: | 头寨子镇 |
作者: | 日期: | 2022-05-24 |
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切实实施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新一轮乡村振兴开发工作,加快全镇入园三类户、入园脱贫户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开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的范围为头寨子镇在册的入园三类户、入园脱贫户。
二、项目建设内容
入园“三类户”对养殖5头及以上基础母牛(10 月龄以上)、养殖20只及以上基础母羊(6月龄以上)和入园已脱贫户养殖7头及以上基础母牛(10 月龄以上)、养殖基础母羊30只及以上(6月龄以上)既为产业达标,户均补助2500元。
三、项目实施时间
该项目实施时间:2022年5月—2022年12月。
四、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实施后,通过发展基础母牛、基础母羊可使入园三类户、入园脱贫户家庭不断增收,从而全面实现人口稳定增收。
五、技术标准
该项目统一规划实施,技术负责由镇政府专业技术站所全权负责,并聘请县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指导。
六、组织领导及责任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镇党委书记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双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包村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落实及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同时要把项目建设列入主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组织协调能力好的干部蹲点包片,现场指挥,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七、项目竣工验收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镇村干部人员进行初验,经初验合格后,申请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社保卡将项目奖补资金发放到入园三类户、入园脱贫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