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人民政府关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 GS3594/2022-20883 | 部门: | 平头川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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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社会保险 | 来源: | 平头川镇 |
作者: | 平头川镇 | 日期: | 2022-06-28 |
平头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报告
会宁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根据《会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会财发(202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就具体事宜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
我镇对本次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的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宁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有充分认识。
二、自查自纠情况
1、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我单位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无虚增捐赠收入;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无乱收费、自行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
2、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方面:我单位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无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无违规挪用资金、变更资金用途和项目实施方向,无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现象,每年的支出均按年初预算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没有拖欠工程款现象。
3、兜实“三保”保障方面:我单位对于财政供养人员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及时足额汇缴, 及时提交支付,不存在拖欠及滞后现象。
4、规范国库管理方面:经自查,我单位无虚列支出;无延压坐支收入;无违规列支暂付款;无违规出借库款及财政专户资金;无违规设立银行账户,对于无实际意义的银行账户及时撤销,目前只有基本存款账户及零余额存款账户。
5、加强资产管理方面:我单位根据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现象;无违规购置资产;无未履行审批程序违规出租资产或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固定资产及时按规定入账,及时计提折旧摊销。
6、防范债务风险方面:我单位积极化解债务,无新增隐性债务。
7、查处“小金库”方面: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办法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法定账目统一核算,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工作,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隐瞒、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账户,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8、清理优化涉农资金项目申报程序,严格规范中介机构代理服务行为方面:本单位严格按照各相关行业部门的指导和要求进行涉农资金项目的申报,并将程序性资料留存装档;无违规使用中介机构代理服务。
三、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对财经纪律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努力形成保持财经纪律执行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力争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财经纪律执行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合理编制开支预算,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财经纪律执行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