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资委出台26条政策措施 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索引号: | GS5229/2022-20777 | 部门: | 会宁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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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涉企优惠政策 | 来源: | 甘肃经济日报 |
作者: | 日期: | 2022-06-18 |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甘肃省政府国资委近日下发《关于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26条政策落实落细中央和我省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以赴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加强与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好生态,不断增强甘肃经济发展韧性。
多措并举提质增效稳增长
省国资委提出,要全力释放产能、提高效益,稳定省属企业经济运行。省属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细化排产计划,优化检修方案,强化要素配置,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能利用率,增加产品产量,确保企业不停产,尽最大努力实现产能应放尽放、产量稳产增产。实现产品应销尽销、账款应收尽收,强化风险防控,确保实现六月底“双过半”和“全年红”。
深入开展省属企业亏损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实施增收节支,全力推进止亏减亏,力争年底前实现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下降50%、亏损面同比下降80%以上目标。
抓紧实施一批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的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6+1”行动重点项目实施,确保省属企业产业类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在10%以上、力争达到15%,“十四五”规划储备的产业类项目,力争年内开工率达到70%以上。
用足用好稳岗和吸纳就业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鼓励省属企业加强与省内高校合作,省属骨干企业每户对接不少于2所高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采取“社会实践+毕业引进”的方式,探索建立企校合作长效机制,全力促进稳岗就业。
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省国资委要求,各省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对于出现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省属企业子企业,鼓励集团公司给予临时性资金或增信支持,确保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加强合规管理,不得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或者以拖延办理审计、结算、验收等付款前置手续的方式,变相拖延付款。
对于长期合作、信誉良好、履约及时、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确保资金安全、对方书面申请、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可提前支付或预付部分账款。严格票据等非现金支付管理,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企业要优先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切实加快落实减免房租政策,力争三季度前完成减免工作。优化国有物业资源出租管理,鼓励省属企业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适当延长租赁期限,更好满足超市、便利店等消费场所用地用房需求。
加强组织保障促进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支持省属企业以上下游产品供应合同为依托,及时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确权和信用赋能,助力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融通能力。支持省属企业金融类子企业积极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帮助上下游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缓解中小企业偿贷压力。
我省12户省属“链主”企业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22条产业链推动重点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年内力争完成产业链项目投资100亿元以上,提前为产业链上下游释放订单需求,稳定中小企业市场预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发展。
同时,继续面向社会推介一批有色冶金、煤炭能源、装备制造、数字智能、文化旅游、中医中药、特色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混改项目,支持省属企业通过引资入股、股权投资、产业共建等方式,与民营企业深化合作。
充分发挥镍钴资源高效利用开发、钢铁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能源装备、绿色智慧公路交通等创新联合体功能作用,支持省属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推进技术课题攻关、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