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会宁县第二季度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索引号:GS3903/2022-20658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栏目:双随机抽查结果来源:
作者:日期:2022-06-06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现拟对甘肃白银郭城-刘寨35千伏二回线路工程项目直接负责人王彦儒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甘肃白银郭城-刘寨35千伏二回线路工程项目负责人王彦儒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信用卡诈骗一案

    1.违法主体全称:王彦儒,男,汉族,1973年6月2日出生。

2.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1月7日,陶某某来会宁县人社局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声称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在甘肃白银郭城-刘寨35千伏二回线路工程从事线路安装工作,后期被拖欠工资涉及21人工资共计20.175万元拒不支付,要求我局依法查处并限期全额支付拖欠陶彦龙等21名农民工工资。

经核实:(1)王彦儒未按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且存在恶意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行为。

(2)依据对农民工进行现场笔录调查和王彦儒提供的拖欠24名农民工26.4525万元的工资花名册核实,其中3名农民工工资6.2776万元已付清,剩余拖欠2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0.175万元。

(3)王彦儒私自扣押农民工工资银行卡并未经农民工本人同意,从农民工卡中自行支现,造成21名农民工20.175万元工资未收到。

2022年2月25日,针对甘肃白银郭城-刘寨35千伏二回线路工程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我局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实际负责人王彦儒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会人社劳监改通字〔2022〕031号),王彦儒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

3.相关处理情况:2022年3月1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信用卡诈骗罪移交会宁县公安局处理。3月9日,县公安局受案处理。

特此对以上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