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索引号: | GS3903/2022-20636 | 部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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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双随机抽查结果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3-07 |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七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以下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1.违法主体全称: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东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2QQNU6C ,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1571号天庆格林小镇9号楼1单元202室。
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晓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2MA73F4WA05,住所为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会师镇教场小学斜对面19号商铺。
会宁县假发制作实际负责人朱乾龙,女,汉族。
2.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24日,姚彦娟等农民工来县人社局投诉举报,声称于2021年6月至10月在会宁假发制作管理人员朱乾龙的带领下从事假发制作工作,现被拖欠其工资372元。经调查核实,假发制作工作的用人单位为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东明,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在会宁注册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会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晓斌。共计拖欠511名农民工工资33.74万元,情况属实。2021年12月14日,我局依法对以上公司以及当事人分别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未履行,拒不整改。
3.相关处理情况: 2021年12月29日,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会宁县公安机关处理。2022年1月5,会宁县公安局决定对甘肃明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一案(A6204229900002022010009)立案侦查。
现对以上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