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发展苹果产业:补贴政策来了
索引号: | GS4946/2022-20466 | 部门: | 袁岸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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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会宁县融媒体中心 |
作者: | 窦菊 | 日期: | 2022-06-01 |
基地建设环节
种植农户入园三类户户均种植苹果5亩以上且有收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脱贫户户均种植苹果10亩以上且有收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入园一般户
户均种植苹果15亩以上且有收益每户每年补助2500元
创建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按照“两园”建设标准建成一个苹果标准化产业园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10-30万元
加工转化环节
按照“两园”建设标准建成一个苹果加工产业园视其规模给予“链主”企业一次性奖补60-100万元带动农户5000户以上年产值超过10亿元再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一次性给予30%的购置补贴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销售流通环节
农产品交易市场、物流中心等线上线下销售本地苹果或配送额首次超过0.5亿元、1亿元、5亿元及以上一次性按5‰进行奖补每年最高奖补10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新建100吨通风贮藏库补助5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4万元
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新建100吨机械冷库补助12万元每增加100吨储藏能力增加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品牌创建环节
创建1个“中国驰名商标”奖补10万元创建1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奖补5万元创建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补5万元获得1个“农业部地理标志认证产品”奖补5万元获得1个“全国农产品展会金奖”奖补3万元获得1个“农业部绿色及有机认证农产品”奖补3万元创建1个“甘味”企业品牌奖补2万元
支持主体参加各类展销活动省内参加1次奖补0.3万元省外参加1次奖补0.5万元支持主体参与美食和优质农产品市级评选对获奖主体分别给予奖补2万元、1万元
主体培育环节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1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3万元、3万元、2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给予奖补1万元、1万元、0.5万元
对当年创建并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家一次性奖补5万元国家细分领域“行业小巨人”企业每家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制定并通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行业标准一次性奖补2万元组建并正常运行的产业联盟每年给予“盟主”奖补10-20万元参与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的“园主”企业奖补50万元
农业保险保障环节
在扶持范围上实现绿色标准化苹果种植基地农业保险全覆盖在保费分摊上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总体要求省级补贴品种继续执行对已脱贫户只缴10%保费其它保费按《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执行
在基地建设上从事多项产业的农户符合条件即可享受一项奖补政策不能重复享受产业园内没有以苹果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户其它六大产业任一产业达标同样享受基地建设奖补政策苹果标准化产业园创建主体只享受产业园创建一次性奖补原则上一般户发展苹果产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以确保粮食安全经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创建主体、“链主”企业三年内已享受中央省市县项目资金的不再享受基地建设、加工转化、销售流通环节一次性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