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核拨2019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报告
索引号: | GS4734/2022-20395 | 部门: | 双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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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村务公开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5-31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社〔2022〕25号)、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93号)、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甘肃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甘退役军人发〔2021〕89号)文件相关规定,家庭优待金在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补助标准按义务兵入伍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95%确定。2019年、2020年入伍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省级和市县共同负担,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市县财政承担40%。在2022年按服义务兵役2年计算一次性发放。为了确保家庭优待金及时准确发放,先将省级财政补助经费按规定安排发放,现申请核拨2019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省级补助资金12.87万元。
特此报告。
附件:平头川镇2019年入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花名册
注:花名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