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民政局 2022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索引号:GS3204/2022-20233部门:民政局
栏目:社会组织来源:
作者:日期:2022-05-13

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白市联办发〔2022〕1号)精神,现就2022年度民政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提出如下计划:一、总体要求,按照“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以及公布查处结果,主动转变监管方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自觉克服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实现“阳光”文明执法。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两库一清单”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双随机、一公开”真正成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方式和重要手段。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已认领的“双随机”检查实施清单中的有关检查事项,认真落实好部门内双 随机抽查检查任务,并对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进行标记维护。(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2022年度,一般检查事项各类自行抽查覆盖本县区民办非企业单位活动、社会团体活动、慈善组织活动等总数比例不得 低于 3%,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但不得超过100%。 专项检查中明确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要按照专项检查的有关要求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三)制定抽查计划县属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结合抽查事项清单和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将抽查计划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发布。针对不同风险程度,结合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研判获知的突出问题,县属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按照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检查要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检查对象被抽查概率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四)依法开展双随机检查 1.抽取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处理结果记录在相应的公示信息中。检查中发现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同一检查对象原则上不重复检查。即同一检查对象被不同层级的民政部门抽取,对该检查对象仅实施一次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如果省局、市局组织开展的抽查中涉及到大排查、大督查、大检查的单位,县局已经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完成检查的,原则上不再重复检查,将专项行动中的检查结果录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若还未实施检查的,应当将专项行动和不定项抽查结合起来一并检查,避免多次重复检查。3.严格按照清单所列的检查事项实施检查。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各单位负责各自监管领城抽查检查的业务指导,督查、数据统计等,确保全面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二)统筹协调,保障到位 县属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 加强同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科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督导检查,严肃纪律 要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不得违规操作,随意更改检查结果。在推进工作中要注重总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并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必要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