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批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资金
索引号: | GS4196/2022-19527 | 部门: | 老君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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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 | 医疗保障 | 来源: | |
作者: | 日期: | 2022-05-11 |
为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220元;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60元;脱贫人口和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我镇脱贫人口和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784人,共需资金 78400元;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139人,共需资金3058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64人,共需资金10240元;共计需资金11922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