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批定额资助参保对象资金

索引号:GS4196/2022-19527部门:老君坡镇
栏目:医疗保障来源:
作者:日期:2022-05-11

为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对城市全额保障对象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资助标准为220元;城市差额保障对象,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60元;脱贫人口和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资助标准为100元。脱贫人口和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784人,共需资金 78400元;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139人,共需资金30580元;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64人,共需资金10240元;共计需资金119220元整。